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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过期艾森原味发酵乳赚了0.7元 海南这家公司要交约714倍罚款

    2020-09-16 11:05:26  |  来源:  |  编辑:  |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9月16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了解到,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艾森原味发酵乳,被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19年11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民唐先生投诉,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9号欣安花园B座1层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门口对面的冰箱里存放着海南艾森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艾森原味发酵乳125克15杯、芒果&百香果风味发酵乳125克8杯、红枣风味发酵乳200克1杯,红枣原味发酵乳125克6杯,生产日期2019年10月9日,有效期(保质期21天),已经过期三天。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介绍,现查明,2019年11月2日,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曾以3.9元的价格销售过1包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9日、进货价为3.2元/包的艾森原味发酵乳125克15杯。案发后现场检查经营场所发现冰箱里尚有艾森原味发酵乳125克15杯、芒果&百香果风味发酵乳125克8杯、红枣风味发酵乳200克1杯,红枣原味发酵乳125克6杯,生产日期2019年10月9日,有效期(保质期21天)未售出。

    据统计,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27.3元,违法所得0.7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表示,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艾森原味发酵乳,积极主动配合调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数量较少,涉案货值金额较小,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下架,未造成危害后果。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于7月30日依法对海南福悦客实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艾森原味发酵乳125克15杯、芒果&百香果风味发酵乳125克8杯、红枣风味发酵乳200克1杯,红枣原味发酵乳125克6杯;没收违法所得0.7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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