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风险保障缺口依然很大,市场供给取决于需求、风险定价及承保能力
2021-08-19 09:10:50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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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经过持续的探索与发展,我国在巨灾保险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巨灾赔付占比提升,但依旧存在巨大的保障缺口,巨灾保险面临覆盖面不足、配置比例偏低等问题。
基于此,蓝鲸保险独家专访了瑞士再保险相关团队。瑞士再保险认为,来自政府的重视会推动整个社会保险意识加速普及以及行业高效高质量发展,从而直接推动整个巨灾体系的建设。
巨灾风险保障缺口依然很大
蓝鲸保险:您认为当前我国巨灾保险发展情况如何?目前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瑞士再保险:中国在巨灾保险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008年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中获得保险赔付的比例只有0.2%,而目前中国巨灾险的赔付占到10%。整个社会保险意识的增强,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成长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在中国,常见的能够对自然灾害提供保障的相关保险包括:政策性农房保险、车辆自损险、农险、商业财产险、工程险、家财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政府主导的巨灾保险也在全国多地出现,形式主要为保个人的民生类和保地方财政的巨灾类,规模有省、市、县、区等,产品形态有传统保险和指数保险两大类,这些巨灾保险项目为地方政府救灾工作提供了及时的财务支持。
不过,巨灾保障缺口依然很大。我们正与政府和合作伙伴共同解决一些关键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农房保险在某些城市或者村镇仍然处于缺失状态,政府的巨灾保险仅覆盖全国的一小部分省份/城市,中小企业配置企业财产险的比例仍旧很低,为房屋和个人财产提供保障的家财险在中国的普及率则更低。
政府、保险业扮演重要角色
蓝鲸保险:应对巨灾风险,政府、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别承担怎样的角色与任务,保险业如何全方位参与巨灾风险管理?
瑞士再保险:在巨灾险快速发展的这几年,政府、保险业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通过引入保险业参与,能够有效保障地方财政平稳,利用保险机制盘活财政救灾资金,通过杠杆作用高度放大,产生增量资金,用于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
作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风险管理,能够丰富灾害损失补偿渠道、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巨灾保障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平滑灾害引起的政府财政波动,降低灾害损失。
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和业务专长,再保险公司往往肩负着分散风险的职责,以应对巨灾保险带来的较大的风险敞口。以洪水灾害后的车险理赔为例,再保险能够在灾后快速高效提供预付赔款或现金摊赔时减少直保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其次,再保险通过使用巨灾风险地图,为行业提供灾害前的风险预警和灾后精准的资源调配参考。此外,在灾后,再保险还可以通过整合不同行业的理赔数据,为车险和巨灾保险的定价和承保提供有力支持。
瑞士再保险正开发巨灾指数保险的产品设计平台
蓝鲸保险:瑞士再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有哪些经验优势?
瑞士再保险:我们在巨灾保险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依托瑞再研究院的全球研发能力与中国市场洞察,我们积极识别包括原生灾害、次生灾害在内的多种自然灾害事件及其对经济社会韧性造成的影响,并通过多种形式分享瑞士再保险在巨灾方面的风险知识和洞见。
二是与直保公司、各级政府密切合作,积极将科技创新融入到保险产品和服务中,开发出具有创新性和实操性的巨灾保险产品,以保险手段助力民生保障。
三是将瑞士再保险在全球的巨灾风险管理经验、风险建模经验与中国的需求和行业实践相结合,推动和完善中国的巨灾保险制度。
目前,我们的产品涵盖台风、暴雨、地震、滑坡等原生及次生灾害。除了传统基于实际损失的保险产品,我们也在指数保险方面引领行业创新。举例来说,在应对洪水这种中国最主要的灾害类型时,瑞士再保险的全球洪水地图可以发挥作用, 2018年的升级版地图(GFZ3)采用了30m*30m 高精度,这是目前商业使用中的最高精度,为各地定制洪水保险产品和解决方案奠定了基础。
同时,对于颇受地方政府关注的降雨指数保险,为提高建模精准度,在观测周期较短的情况下考虑到更为极端事件的影响,我们建立了中国保险业首个基于仿真模拟的降雨指数保险模型,同时,我们也正在开发巨灾指数保险的产品设计平台,以便我们能够更快地设计这类产品并响应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产品落地三要点:需求、风险定价、承保能力
蓝鲸保险:如何实现巨灾保险产品的供需平衡,让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居民也愿意投保?
瑞士再保险:对于行业来说,保障多少限额的决定因素有三方面。首先是市场需求,相比于国际上的其他市场中央政府统筹全国巨灾保险机制的做法,目前中国的巨灾保险项目通常是在市甚至区县一级进行配置。因此假如当地没有某种灾害,当地的保险公司很难有动力去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其次是保险行业建模的技术能力,即是否对某个风险有足够的认知,会不会定价,这是很重要的。最后是政府和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是否有足够的资本金来承担这一风险。
对于个体或企业来说,商业财产保险在跨国公司和国有企业的渗透率已经较高,针对农房在巨灾中所受损失,也已经存在政策性农房险的相关实践。
但目前个人财务损失是否应由巨灾保险统一补偿则有不同观点的碰撞。若将个人财务损失纳入巨灾保障,就能够确保灾害发生后,所有受灾的个人和家庭都能获得应有的赔付,赢得民众对巨灾保险的认可。同时,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人力网络,将服务下沉到基层,为政府行使社会治理职能提供补充力量。
但另一方面,理赔定损的工作量较大,耗时较长,可能会导致成本增加价格提高。同时,由于采用政府统保的形式,民众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则不利于培养自行购买巨灾保险的习惯。
倡导形成商业型保险与政策型保险互补格局
蓝鲸保险:对于完善我国巨灾保险体系建设,有哪些思考与建议?
瑞士再保险:来自政府的重视会推动整个社会保险意识加速普及以及行业高效高质量发展,从而直接推动整个巨灾体系的建设。对于未来的巨灾保险体系建设我们建议:
提升社会各界,尤其是地方政府官员对于巨灾保险的认知,普及巨灾保险在分散风险、保障民生、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价值。
延续中央政府持续一贯的大力支持。从国家整体角度对巨灾保险进行统筹推进,甚至直接对地方政府进行巨灾保险相关的财政补贴或者对经营此类项目的保险公司提供税收优惠等。
提高政企合作的水平,形成商业型保险与政策型保险相互补充的格局。
直保公司、再保公司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因地制宜开发出适合当地保障需求与财政水平的巨灾保险产品。
保险行业积极提升产品开发能力的同时,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数据开放和共享的力度。
瑞士再保险团队指出,“未来十年可能是国内巨灾保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情况会跟现在完全不一样”。
值得关注的是,银保监会在近期召开的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中谈及,会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和立法,将更多的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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